“陈法官,我哥现在全身动不了,话也说不出,可后续理赔、治疗处处都要他本人到场,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……”
电话那头,是安某家属近乎绝望的求助。
江油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。被申请人安某因严重车祸导致脑器质性精神障碍,生活完全无法自理。
案情清晰,但现实棘手。事故后续处理迫在眉睫,急需法律文书确认监护人,而作为当事人的安某却只能常年躺在铁架病床上,连最简单的签字都无法完成。
“走,我们去他床前去。”

为了不让群众“跑断腿”,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“搬”进安某的卧室。

没有庄严的高台,法官就坐在沙发扶手上。看着曾经顶天立地的汉子如今面色苍白、静静地躺在病榻上,法官轻轻展开卷宗,凑近仔细核实当事人的状况,耐心询问家属细节。
在这个略显拥挤的房间里,墙上贴着孩子鲜红的奖状,沙发上摆放着庄严的国徽,一场关乎生命尊严与权益的庭审正在悄然进行。
最终,法院依法支持了申请,指定其妻子为监护人。

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,家属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:“真没想到法官能专门跑到家里来,这块心头大石总算落地了!”
法槌虽小,重若千斤。 近年来,江油法院深入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从“坐堂问案”到“上门服务”,我们将法庭设在田间地头、堂前屋后,用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为民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冰冷的法律条文透出温暖的底色。







